伦理经营 |
鑫华夏建设积极推进全公司范围的伦理经营意识, 使自身可以更加透明公正,股东及员工的 利益得到一致。 |
宣言 |
鑫华夏建设伦理经营的目标是,针对公司成员和利益相关者的正确的伦理意识宣导和实践。 它符合企业的使命和愿景体系要求,为了构筑反贿赂、反腐败等透明、健康的企业文化而不断努力着。 |
管理组织 |
伦理经营委员会 |
• 委员长:管理调达本部长 |
• 主管部门:战略企划Team |
• 组织:事业管理Team、人事总务Team |
CONTEXT |
以透明性为基础所实施的伦理经营实践是企业与各类利益相关者结成关系时最基本的要件。特别是最近, 随着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要求更高的透明度和伦理水准。 |
RISK & OPPORTUNITY |
随着经营环境的变化,全球伦理风险逐渐增加。伦理经营的可持续实践及文化扎根于企业,不仅提升 提议相关者的信任度,也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
一、目的
鑫华夏建设以经营活动的对象顾客,成员,股东,合伙人,社会利益关系者的相互信赖为基础, 追求共同繁荣。 |
1.尊重顾客: |
坚持“顾客才是真正的事业基础”的信念,尊重顾客的意见,赢得顾客信任。 |
2.尊重员工人格 |
以人为本,尊重每位员工的人格及价值。尤其,领导不得对下属进行人格侮辱,应尊重和保障人权。 |
3.尊重股东 |
追求透明,稳健的经营,维护股东的长期、稳定利益。 |
4.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 |
本着诚实守信原则,力争与合作伙伴共同发展,不利用优势地位向合作伙伴提出不正当要求。 |
5.社会角色: |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各种法规,尊重商业道德和交易惯例。努力保持自然环境的清洁。 |
6.伦理经营活动: |
1)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附加签订伦理经营协议,增强伦理经营的正式性。 |
2)对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层)进行伦理经营的教育,强化员工的伦理意识。 |
二、伦理道德规范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目的) |
本规范旨在向员工提供工作时应遵守的正确行动和价值判断标准,以引领全体员工正确理解公司的伦理经营 政策并付诸实践,最终使得伦理经营能够扎根于公司并持续地向前发展。 |
第二条 (适用范围) |
该规范适用于公司员工和与本公司保持合作关系的公司等所有利益相关者。 |
第三条 (术语的定义) |
一、公司:陕西鑫华夏建设有限公司及所有关联的分公司、子公司。 |
二、员工:向公司提供劳务,并以此领取报酬的全体干部和职员。 |
三、利益相关者:与公司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对公司以及全体员工的决策产生影响的个人或企业。 |
第四条 (伦理规范管理组织) |
一、由公司管理调达本部和伦理经营小委员会来负责鑫华夏建设伦理规范的管理。 |
二、若有该规范存在未提及的事项或无法提出准确的规范解释,解释权归战略企划Team会所有。 |
第二章 员工的基本伦理 |
第五条 (基本原则) |
一、在业务执行当中应遵守相关法律和公司规定。 |
二、按照个人职位和职责诚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员工不应给公司带来损失或毁损公司名誉。 |
三、不得以国籍、种族、性别和宗教等为理由歧视他人。 |
四、不得做出任何性骚扰或侮辱残疾人等具有社会文化偏见的言行。 |
第六条 (制作、管理重要信息) |
一、不得故意或不注意篡改文件内容或系数, 所有信息应准确记载并汇报。 |
二、不得利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信息,不得为不正当的目的利用信息或泄露第三方。 |
三、不得使用与业务无关的软件。 |
第七条 (公司资产的正当使用) |
一、公司的所有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只有在工作需要时才能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使用, 不得为个人所用。 |
二、无论是在职期间或者离职后,禁止将公司相关业务机密泄露给外部机构,或在事先未获允许或批准的 情况下将公司的业务机密用作不正当用途。 |
三、应尊重与知识产财产有关的他人权利,同时保护自己的权利。 |
第八条 (与合作企业的伙伴关系) |
一、合作公司应按照信义诚实的原则与本公司形成互惠关系。 |
二、向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公正的交易机会,通过客观而公正的审查标准选定合作公司。 |
三、不得利用优势地位向合作公司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
四、合作公司应熟知本公司的伦理经营政策,并积极参与伦理经营活动。 |
第三章 对客户、股东和员工的责任 |
第九条 (对客户的责任) |
一、做出所有判断和行为时,最优先考虑顾客满意。 |
二、在未经客户同意的情况下禁止泄露客户信息或以其他目的利用。 |
第十条 (对股东的责任) |
一、向股东及时提供正确的经营业绩,以保障股东知情权,尊重股东的正当要求和建议。 |
二、按照公认的会计标准,记录管理财务情况。 |
第十一条 (对员工的责任) |
一、尊重员工的隐私、尊严以及人格等个人的基本人权。 |
二、对于员工的能力和业绩,按照公正的标准评价员工,并向员工予以相应的报酬。 |
三、向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场所和办公环境。 |
第四章 伦理经营企业文化 |
第十二条 (区分公与私) |
一、若公司和个人的利益相冲突,公司利益先于个人利益。 |
二、不得利用公司财产和自己的职位谋求私利,不得做出任何贪污、挪用公款等违规行为。 |
三、禁止利用在执行业务的过程当中取得的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等有价证券交易行为。 |
四、若员工个人与某些企业有利害关系,应提前向上级汇报,与其交易时不得行使不正当的影响力。 |
第十三条 (营造良好的团队气氛) |
一、员工应通过不断的自我启发,营造能够发挥积极主动的领导能力(Proactive Leadership)的工作环境。 |
二、应保持以上下级之间和同事之间的顺畅沟通、相互尊重为基础的企业文化。 |
三、在公司内外禁止所有的赌博行为,应摒弃奢侈、浪费、虚文浮礼和过度消费,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 |
第十四条 (参政和政治活动) |
一、公司尊重员工的参政权和政治意见,但员工不得在公司内部开展政治活动。 |
二、员工不得利用公司资产对政党、政治家、候选人等提供捐款或政治活动经费。 |
三、不得以捐款(金钱或物品)和政治活动为目的使用公司的人力、设施、装备等。 |
第五章 重视环境、安全和健康 |
第十五条 (环境保护) |
一、应遵守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标准、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
二、员工应谨记保护环境是全人类共同的、永恒的责任,积极参与资源再利用等,以身作则效使用资源。 |
第十六条 (重视安全、健康) |
一、遵守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彻底履行安全守则。 |
二、营造舒适的工作环境,预防安全事故。 |
第六章 作为全球企业公民,承担社会责任 |
第十七条 (对国家、社会做出贡献) |
一、公司应尊重遵守国内外各种法规、会计标准以及交易惯例。 |
二、尊重市场经济原则和商业道德,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 |
三、公司作为企业公民,通过创造就业岗位和诚实缴纳税收等方式,为国家和地区社会做出贡献。 |
第十八条 (全球企业) |
一、在国外开展业务时,应尊重当地各种法规、各国文化和传统。 |
二、遵守国际公约以及各国关于确保公正交易的法律(美国《海外反腐败法》,英国《贿赂法》, OECD《反贿赂公约》等)。 |
第七章 遵守伦理规范 |
第十九条 (基本原则) |
一、员工应将伦理规范当作行为和价值判断的标准,并诚实遵守伦理规范。 |
二、公司按照伦理规范惩戒违规的员工,而员工主动申报时应酌情处理。 |
第二十条 (申报义务) |
若员工发现不仅是自己还是他人的行为违反伦理规范,就应该将其事实举报给战略企划Team。 |
第二十一条 (保护举报人) |
切实保护举报违反伦理经营事件的举报人个人信息,保障举报人不会受到任何形式的损失。 |
第二十二条 (违反伦理规范时该采取的措施) |
一、公司发现或判断违反伦理规范的事情发生,公司可进行监察审计。 |
二、如果被认定为违反伦理规范的行为,就提交到人事委员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
三、所有高层经营者和管理者负有对所属员工进行关于遵守伦理规范的教育、管理的责任, 对于违反伦理规范的员工按照奖罚规定采取措施。 |
三、不正当利益处理指引
第一章 总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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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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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指引旨在向员工提供 是否该收取对方自愿提供的财物及收取财物后,对应的行动基准和处理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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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一般性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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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利益相关者提出自愿提供财物、宴请、招待和便利,员工应郑重地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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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员工的家属替员工接受或提供财物,也会视其为员工本人亲自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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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若员工不得不接受财物等不正当利益,而按照该指引及时主动地申报或进行事后处理,可免受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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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申报(对象)及处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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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收受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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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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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举例 |
行为的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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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财物 |
现金、支票、礼券、入场券、物品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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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动产、不动产或联合投资 |
动产、不动产、营业权、会员卡、财产股份 |
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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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偿还 |
信用卡款、赊账款、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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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钱财 |
借用钱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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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买入 |
将动产、不动产以低于正常交易的价格买入,取得实际利益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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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办婚丧时滥发请帖 |
本人亲自或请同事和下属或下命令向合作企业、代理店等滥发喜帖和丧帖,或利用电话、传真等通知婚丧喜庆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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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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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员工收受每件价格600元以上的财物,必须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后退还。而收受600元以下的财物, 可免申报直接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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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属于收受财物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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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普遍认可的下列各项物品不视为收受财物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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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按照社会风俗,判定为提供者的单纯意图、主动性的纪念品、红包和白包、礼物 (600元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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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向因疾病、灾害等原因遇到困境的员工予以帮助,公开提供的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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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晋升、离任、就任时,从公司外部的利益相关者收到的花环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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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报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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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收受的财物处理方法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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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一般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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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战略企划Team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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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如按照如下程序将财物退还给提供者或提供者所属企业代表,或员工将财物销毁或捐赠时,需及时将其证明书(汇款单、退运单、销毁或捐赠证书等)提交给战略企划T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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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可退还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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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收到可退还的财物(现金、支票、礼券)应及时退还给提供者或提供者所属企业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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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无法退还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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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存在腐烂、变质、破损的风险或因体积和重量等原因无法退还时,应以提供所属企业名义对社会福利机构或宗教团体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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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若物品已经腐败而无法捐赠,就立即销毁,填写事由后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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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若无法获得提供者的个人信息,就以公司名义对社会福利机关或宗教团体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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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若财物为个人使用物品,就以市场价换算其价值,并以财物提供者所属公司的名义对社会福利机构或宗教团体进行捐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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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若是因不适合对外捐赠的贵重品,或无法寻找适合的捐赠对象,或无法做出处理判断,向中国经营管理T咨询或委托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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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宴请、招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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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禁止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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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类 |
禁止对象(豪华奢侈娱乐场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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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 |
夜总会、KTV、迪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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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 |
赌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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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休闲场所 |
提供色情服务的足疗店、理发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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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对象:接受每件(人均)超过600元的宴请或招待【包括用餐和饮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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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若员工自认为不得不接受宴请或招待,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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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接受宴请或招待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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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人表示愿意提供宴请或招待,及时汇报本部长以上的上一级审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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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Team长以下应向Team长汇报,项目所长向事业本部长汇报,以下相同),上级审批人判断其是否可以避免,并指示汇报人的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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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如果出现宴请或招待规模超过规定限额或判断其性质有变为禁止项目指定的宴请或招待内容的预兆,应邀者应避免其情况,若其性质已发生变化,应立即拒绝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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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接受宴请或招待后,发现应申报的情形,申报人应填写《收受财物等不正当利益申报书》,获得T长以上的上一级审批人的审批后,向战略企划Team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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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提供宴请或招待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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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若用公款招待利益相关者时,其规模超出一般水平,或者活动节目包括超出一般规模以上的招待,应事前获得本部长级领导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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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接受对方提供的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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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象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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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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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支援 |
因工作需要访问利益相关者的单位或同行出差时,对方提供火车、飞机、巴士票或住宿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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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假支援 |
员工个人休假时,对方提供火车、飞机、巴士票、私家车或住宿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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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未来 |
为对方保障雇佣、介绍就业岗位、禁止与他人签署交易合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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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担保 |
提供贷款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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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动产或不动产 |
借用资产或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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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对象:接受经济便利后未支付相应的财物或属于上述表的禁止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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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先将金钱汇给提供者或提供者所属公司代表理事后将汇款单副本和《收受财物等不正当利益申报书》提交给Team长以上的上一级审批人,获得审批后再申报到战略企划T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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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活动赞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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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举办各部门组织的活动或社交团活动等(以下简称“活动”)时,不得从利益相关者处收受赞助物品或赞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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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受举办活动所需的车辆、场地、人力等相关便利也被视为收受赞助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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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受活动赞助后,申报人应填写《收受财物等不正当利益申报书》获得T长以上的上一级审批人的审批后, 申报战略企划Te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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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交媒体使用指引
第一条 (目的) |
本指引的目的在于,向公司员工提供与使用社交媒体相关的基本规则,以引导员工健康地使用社交媒体、 防止员工因错误使用社交媒体而对公司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
第二条 (保护重要信息) |
一、员工不得在社交媒体上透露、公布、公开、发表任何与客户及公司机密有关的信息。 |
二、员工不得通过网上聊天或网络论坛散布对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的信息、虚假信息以及错误信息。 |
三、员工不得在网上发布任何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信息,时刻谨记网络信息的特点(如扩散迅速、向公众公开、 可以还原已删除内容)。 |
第三条 (尊重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员工使用社交媒体时,不得侵犯第三方著作权、肖像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 |
第四条 (遵守鑫华夏建设CI指南) |
在社交媒体上不得私用鑫华夏建设官方标志、与品牌形象相关的图片等CI。因工作需要使用时, 不得违反鑫华夏建设官方CI指南。 |
第五条 (认识公司的代表性) |
一、 网上发表或参与对公司经营活动的讨论时,发表个人看法,应明确标明发表内容只代表个人立场。 |
二、 网上发现不利于公司或诽谤公司的文章,不应采取使用个人账户为公司辩护的应对措施。若发现此类文章, 应及时汇报给战略企划Team或相应主管部门。 |
第六条 (伦理规范的适用) |
鑫华夏建设伦理规范同样适用于员工使用的所有网站和社交媒体,员工应谨记这一点, 并共同携手健康地使用社交媒体。 |
五、伦理经营及举报 |
鑫华夏建设设立“网络督察”系统的意图是:扫除任何有损企业管理的公平性与透明性的不正当行为。 |
网络督察指南 |
网络督察 |
网络督察是一处供鑫华夏建设雇员、鑫华夏建设附属机构与次级承包商人员,以及客户自由表达意见的空间。 |
可以举报鑫华夏建设雇员的不当行为,提出有关纠正不当做法与政策的建议。鑫华夏建设将严守举报人的身份 |
和举报内容信息,并将尽一切可能防止举报人因其举报行为而遭遇个人利益损害。 |
鑫华夏建设以“举报人保护与奖励”规范为基础,坚持运营一个“举报系统”,确保为举报人提供一个 安全举报的环境。 |
举报处理程序 |
应举报的不当做法 |
以不当工作导致公司财产受损的行为; |
滥用职务与权力的行为,违反规章的行为; |
在预算实施或合同结束期间,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
行贿或提出不公正要求的行为; |
违反鑫华夏建设企业文化道德规范与规划的其它行为; |
※ 举报时留意事项 |
原则上,为确保举报的可靠性,举报人必须在举报时提供真实姓名。 |
匿名举报情况下,只有在可以确认举报事项的准确性和事实关系时,才会进入后续处理程序。 |
请注意:旨在诋毁个人的污蔑和诽谤性质的举报和虚假报告,将不予调查。 |
不调查个人之间的纠纷或个人私生活等民事事项。 |
不调查搜查 / 判决 / 行刑及行政诉讼 / 审判中或已终结的事项与相关内容。 |
不调查因公职人员或其他的不在鑫华夏建设Cyber监查室业务范围内的事项。 |
举报方式 |
提交信息应该包含如下内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被举报的不当行为者,然后,按照“何时、何地、 何人、何事、何因、如何”格式说明举报详情,最后,附加有关举报事项的证据材料。 |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不提供证据的条件下举报。 |
可以通过以下列举的任何一个渠道提交举报。鑫华夏建设强烈推荐使用“网络督察”。 |
请点击鑫华夏建设网站网络督察 |
地址:鑫华夏建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1439号7幢B栋506室 |
举报人保护 |
身份保密:事先未经举报人许可,决不透露举报人身份。举报人身份受到严格保护。 |
禁止寻找举报人: 任何试图查明举报人身份的个人,不论其意图如何,都将受到严厉的纪律处罚。 |
禁止不利行动:严禁任何人因举报人的举报行为,而对其采取任何报复或歧视行动,如果确认确有对 举报人不利的行为,公司将立刻予以制止。 |
豁免:如果确认举报人也参与了不当行为,公司将通过足够的减免待遇,减少适用于该举报人的纪律处罚。 |